5月19日下午,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,总结了我校前期招标工作情况,并对以后招标工作的规范实施提出了要求。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、副校长孙建恒、潘有德、张义珍及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。会议对前一阶段的招标工作给予肯定,研究确定了校招标评委库的人员组成,为今后招标工作进一步规范化、科学化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招标评委库的建立,标志着我校的招标工作又迈出了新的一步。
自年初我校《设备物资采购、基建、修缮工程招标管理暂行办法》颁布实行以来,学校有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实施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迄今为止共进行了12宗招标项目,达到了少花钱、多办事、办好事的目的。如西校区楼顶防水工程招标, 31个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,经过激烈竞争,我校建筑工程公司以每平米27元中标(国家标准测算每平米37元左右)。国资处购买微机招标,当场抽取评委,当场公开中标结果,各厂家代理商口服心服,学校也选择了满意的代理商。西校区电梯委托代理招标,学校提前组成工作小组,对招标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,提出了有效的防范措施。西校区锅炉招标,由于时间紧,采用议标形式,工作小组与厂家谈判,在可能的情况下,尽量降低价格。通过实施招标,增大了学校资金使用的透明度,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,也为推动我校今后招标工作的进一步科学、规范、公平、公正积累了经验。
潘有德副校长在会上就今后招标工作强调了三个问题:一要提高认识,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招标暂行规定。做到有法必依,执法必严。应尽量采用项目公开招标,少用批准实施的方式。各项目执行单位要早筹划、早动手,切实提高各类项目的公开招标比例。二要掌握和熟悉招标工作程序,严格按程序办事。立项项目得到领导批准后,职能部门要立即组成项目招标工作小组,议标项目也要组成议标小组;要认真填写《项目招标申请表》,并制定出详细的招标工作方案,明确评委组成、中标方式、操作步骤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,评委组成应在7人以上;在项目组织实施工程中,要严格按工作方案进行,不得随意改变程序和有关规则;在招标(包括议标)结束后,立即按要求填写《项目招标情况报告表》。三是监督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。招标工作小组在组织招标,尤其是项目评标、开标时,必须通知招标监督小组成员(监察、审计、财务)到场,实施全程监督。要严格执行规定,对应该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,财务部门不予报帐,审计部门不予审计。(招标办)